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3條、61條,已領有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已領有汽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已領有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已領有普通輕型機車駕駛執照者,花蓮機車出租推薦得駕駛小型輕型機車。已領有輕型機車駕駛執照者,花蓮汽車出租推薦得駕駛普通輕型機車、小型輕型機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欲取得大型重型機車駕照(逾機車出租花蓮250cc),需經過訓練、考驗合格,花蓮機車出租推薦取得該駕照後始可駕駛逾250cc機車。機車車牌主條目:汽車出租花蓮臺灣車輛牌照車種稱呼小型輕型機車普通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大型重型機車汽缸總排氣量不適用50cm³以下逾50cm³,250cm³以下逾250cm³,550cm³以下550cm³以上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馬力小於1.34馬力1.34馬力以上5馬力以下5馬力以上40馬力以下超過40馬力車牌範例車牌說明白底紅字綠底白字白底黑字黃底黑字紅底白字550cm³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之前方亦需懸掛牌照,花蓮機車出租尺寸為長18公分寬8公分,材質鋁箔材質貼紙厚度應具可塑性,依車型不同採橫式或直式固定加掛。2013年01月01日新式車牌正式掛牌,各式車牌數字碼各加一碼機車出租花蓮。機車路權參見:花蓮機車出租推薦機、慢車道臺灣部份車道上的「禁行機車」標字,禁止汽缸總排氣量未滿250立方公分機車行駛。[7]正確的法定定義是,廣義機車出租花蓮的汽車包括機車,